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美文分享

美国gnc保健品(3亿美元全部计提减值!)

时间:2022-05-05 17:54:12

美国gnc保健品(3亿美元全部计提减值!)

投资GNC失败让哈药股份年度业绩出现上市以来首亏。2020年,其营收实现107.88亿元,归母净利润为-10.78亿元,同比分别下降8.76%和2030.94%

《投资时报》研究员 余飞

3亿美金的投入,换来的是被投企业的破产重整,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哈药股份,600664.SH)并没有打算就此收手。

6月10日,哈药股份披露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,拟对健安喜(上海)食品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食品科技)增资2000万美元。

食品科技原为哈药股份与GNC Holdings,Inc(下称GNC)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。GNC为美国老牌保健品企业,2018年9月,哈药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哈药集团)与GNC签署购买协议,以现金3亿美元认购GNC发行的29.99万股优先股,哈药集团安排哈药股份为履约主体。

在GNC资不抵债、破产重整后,哈药股份控股股东哈药集团参与GNC重整,后取得GNC控制权。哈药股份对GNC可转换优先股的投资3亿美元在其破产重整中未获清偿,相关应收股利已全额计提减值。

由于此前投资造成巨额损失,后续增资也引起质疑。日前,上交所向哈药股份下发问询函,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结合前期合同主要条款,梳理有关权利义务安排,并说明合资事项与优先股认购事项之间的关系,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。

投资GNC,3亿美元“打水漂”?

1993年登陆上交所的哈药股份,是集医药研发、制造、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企业。早年间,凭借“哈药”“三精”“盖中盖”等产品支撑,该公司盈利情况一直不错。但2018年的投资为其后续巨额亏损埋下隐患。

2018年9月,哈药集团与美国老牌保健品企业GNC签署购买协议,以现金2.99亿美元认购GNC发行的29.99万股优先股。

GNC创立于1935年,2011年在纽交所上市,主要产品为营养食品、保健品,在全球有超过5000家连锁门店。但从2010年开始,由于经营不善,业绩表现不佳的GNC开始谋求出售,恰好碰上有意出海的哈药集团。

2018年,GNC与哈药集团签署投资协议,而哈药集团则委托哈药股份作为履约主体,由哈药股份承接购买协议约定的哈药集团项下全部权利义务。

根据协议约定,交易完成后,哈药股份将持有GNC的29.99万股优先股,优先股可以按照每股5.35美元转换为GNC发行在外普通股,转换完成后,公司将持有GNC40.1%的股权,从而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。

另外,签署投资协议后,哈药股份与GNC在香港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,负责GNC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经营业务。而这家公司,正是此次哈药股份增资的食品科技。

根据约定,哈药股份持有合资公司65%的股权,GNC持有合资公司35%的股权。合资公司将拥有中国大陆地区GNC业务的独家经营权,GNC将授予合资公司长期的独家商标许可,允许合资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生产、销售GNC产品。

其实,在哈药股份与GNC达成协议之时,GNC已经回天乏力。虽然得到了哈药股份的3亿美元,但GNC仍旧没能够走出泥潭。这家曾名列世界500强的美国老牌企业,被债务危机拖下泥潭。

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,GNC位于美国和加拿大的门店大量关闭,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。2020年6月24日,GNC公告称公司将破产重整。

值得关注的是,2020年10月,哈药股份亦发布公告称,由于其作为GNC优先股股东,偿债次序位列普通债权人之后,因此在分配判决中未获得清偿。这意味着即便GNC进入破产重整程序,哈药股份作为投资方仍无法挽回损失。

又增资,哈药股份目的何在?

投资GNC的失败,让哈药股份年报出现上市以来首亏。该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报告显示,期内实现营收107.88亿元,归母净利润-10.78亿元,同比分别下降8.76%和2030.94%。

年报信息显示,因GNC进入美国破产法第11章重整程序,哈药股份作为优先股股东,偿还次序位列普通股债权人之后,无法得到优先偿还。报告期内,哈药股份因GNC可转换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损失20.49亿元已冲减公司净资产;同时,其已对GNC可转换优先股的应收股利全额计提减值准备,冲减本期损益1.71亿元。

虽然投资失败,但哈药股份与GNC关于食品科技的协议仍然继续推进。

根据2018年协议,哈药股份将以等值于2000万美元的人民币认购食品科技65%股权。同时,全资子公司哈药香港以1港币认购GNC HK65%股权。目前2000万美元出资款尚未支付。2018年相关公告显示,有关合资事项为GNC可转换优先股购买协议的一部分,该协议由哈药集团安排公司承接。于是,哈药股份日前公告称,将向合资公司注资2000万美元。

其实哈药股份对于这笔注资,本有更多的选择空间。

根据双方2018年协议,如交割未在2019年2月13日前产生,将由GNC或哈药母公司终止。同时,公告称GNC债权人在破产重整中已注意到哈药股份未履约出资,且有权终止相关合同从而收回GNC中国业务。而哈药集团经与GNC债权人协商后未将GNC中国业务纳入破产重整范围,并争取到在哈药股份出资后继续保留GNC中国业务65%权益。

对此,上交所要求哈药股份及控股股东哈药集团说明,2018年协议是否仍有效,如终止相关合同对上市公司会产生何种影响?并明确该笔出资义务对应的权益,并说明在破产重整谈判中是否已充分考虑公司前期投资损失,是否采取有效措施,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。

哈药股份2015年至2020年净利润情况

哈药 股份 优先股 重整 协议

最新文章